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综合素质较高,实践操作能力强。同时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有上进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二、聘用岗位及专业条件
编号 |
岗位 |
年龄要求 |
专业要求 |
学历/职称要求 |
招聘
人数 |
1 |
专业技术 |
30周岁以下 |
工程测量 |
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 |
2人 |
2 |
专业技术 |
30周岁以下 |
地理信息系统 |
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 |
1人 |
3 |
专业技术 |
30周岁以下 |
文秘 |
全日制专科以上 |
1人 |
合 计 |
4人 |
备注:凡已取得注册测绘师的应聘者可考虑优先聘用,待遇参照院在职职工。 |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6月12日。
2.地点:吉安市城市勘察测绘院办公室(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1206室)。
3.需要提供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推荐证明)、身份证和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聘用证书、任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及发表的文章和作品。
(2)同底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3)市级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及无传染病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确定试用考察对象名单
采用见面会形式,通过测试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按资格审查及测试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试用考察对象名单。
测试时间:6月19日上午 8:30-12:00。
(三)试用考察
通过6个月试用考察,确定聘用人员。
四、聘用程序
1.按资格审查及测试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试用考察对象。
2试用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基本待遇
1.身份待遇:编制外合同工;
2.试用考察期6个月,其工资1700元/月,餐补300元/月;
3.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参考我院同级别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即工资(基本工资+绩效)不低于2200元/月,餐补300元/月,办理社保、医保手续。
六、其他
联系人:王巧庆 咨询电话:0796-8269921
邮 箱:Jaschy@163.Com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1206室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