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1 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综合素质较高,实践操作能力强。同时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有上进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二、聘用岗位及专业条件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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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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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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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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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职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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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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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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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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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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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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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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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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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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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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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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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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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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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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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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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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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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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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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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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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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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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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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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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与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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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结构师或全日制二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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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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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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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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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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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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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气师(供配电)或全日制二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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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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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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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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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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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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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师
或全日制二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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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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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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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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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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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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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给水排水师或全日制大学二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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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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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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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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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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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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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暖通空调师或全日制二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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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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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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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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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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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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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二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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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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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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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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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凡已取得中级职称或注册师的应聘者可考虑优先聘用,待遇参照院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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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4月22日。
2.地点:吉安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办公室(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1305室)。
3.需要提供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推荐证明)、身份证和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聘用证书、任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及发表的文章和作品。
(2)同底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3)市级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及无传染病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确定试用考察对象名单
采用见面会形式,通过测试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按资格审查及测试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试用考察对象名单。
测试时间:4月29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试用考察
通过6个月试用考察,确定聘用人员。
四、聘用程序
1.按资格审查及测试情况,择优等额确定试用考察对象。
2试用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基本待遇
1.身份待遇:编制外合同工;
2.试用考察期6个月,其工资1700元/月,餐补300元/月;
3.正式聘用后的工资参考我院同级别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即工资(基本工资+绩效)不低于2200元/月,餐补300元/月,办理社保、医保手续。
六、其他
联系人:万慧明 咨询电话:0796-8269095
邮 箱:851236298@qq.Com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1305室
吉安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2015年4月5日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