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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公开选调法院、检察院公务员公告
作者:吉安县人民法院 时间:2014/11/7

根据工作需要, 经研究决定,吉安县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考、择优选调部分同志到吉安县人民法院、吉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一、选调人数及范围

拟选调人数为4名。主要面向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队伍中选调。其中,吉安县人民法院2名、吉安县人民检察院2名。

二、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县法院公务员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以后出生)

3、具备助理审判员及以上法律职务;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二)报考县检察院公务员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以后出生)

3、具备助理检察员及以上法律职务;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5、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执纪执法部门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在《新法制报》、江西法院网、江西检察网、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庐陵党建网、吉安县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111722日。

2、报名方式:有意报考者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填写好《吉安县公开选调法院\检察院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名表下载地址:吉安县政府网http://www.jianxian.gov.cn、庐陵党建网http://www.lldj.gov.cn),携带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县法院公务员岗位报考地点为吉安县文山路5号吉安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968442306);县检察院公务员岗位报考地点为吉安县富川路庐陵文化广场旁吉安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9684400568442169)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名截止后,进行集中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和笔试均实行百分制。

1、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笔试

面试成绩不带入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

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察对象排名不分先后。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

考察结束后,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情况和岗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一经调入,应与选调单位签订最低三年服务期限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安排可作适当调整。

3、本次选调有关事项由吉安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吉安县公开选调法院\检察院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117 

 

来源:吉安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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