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县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现需招聘10名高素质标兵岗的协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警察学院公安类毕业生和退伍士兵。
二、招聘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裸视力1.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2米以上,其他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要求,应聘人员须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招聘方式:笔试和面试,择优录取。
四、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为1个月)
2、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工资:240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补助、津贴、社保、奖金等)。
五、用工性质:无编制,单位自聘。
六、报名地点: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报名截止至9月15日。
联系人:汤振华,联系电话:15170693880。
袁功钦,联系电话:13607964097
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