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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时间:2014/6/27

井冈山管理局政治处,井开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庐陵新区党政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一)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制度改革 进一步激励创业创新就业的意见》(吉发〔201318号)精神,明确本地、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目标,合理编制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引才用才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请各地、各部门于715日前和1225日前分别将2014年上半年和全年人才引进情况汇总上报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切实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我市已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江西天人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杰克机床有限公司,要积极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的合作,试点建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要切实加强博士后人员的招收工作,力争在2014年度招收2名以上博士后人员入站。各县(市、区)要促进当地有设站意愿的企业与已设站企业的交流,并认真配合企业做好申报设站各项准备工作。

  (三)开展好2014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选拔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工作部署,我市现已启动2014年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选拔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市人社局将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人选经公示无不良反应后报送省人社厅

  二、认真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方法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2.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改制后无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县(区)职称部门申报。

  (二)资格条件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资格执行《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授级讲师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372号),建设工程中级资格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西省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2.大学专科毕业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专毕业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200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218号)执行。

  3.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4.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312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三)有关政策

  1.从2014年起,在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中增设“少先队活动”科目,把从事少先队活动的工作及工作业绩纳入职称评审范围。具体按《关于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394号)执行。

  2.从2014年起,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最近半年以上社保参保缴费凭证。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

  3.从2014年起,全面推行学历查询认证制度,扩大论文检索审验范围,申报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均须进行学历认证,申报高校教师、高职教师、党校教师、科学研究、卫生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进行论文检索审验。从2015年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均须进行论文检索审验。具体按《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执行。

  4.从2015年起,适当放宽职称外语要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不作职称外语要求,年满50周岁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职称外语。

  (四)有关事项

  1.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我市2014年继续执行《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248号)和《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赣人社发〔201262号),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关于非国有企业职称评审。进一步规范申报渠道,申报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按社保关系申报,由社保缴纳地政府职称部门会同非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审查报送。继续执行全省统一规范的非国有企业职称专业设置(工程系列10个专业,经济系列2个专业),严禁超专业申报评审。进一步规范系列转评,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资格可申报转评同级国家专业技术资格,不可直接申报晋升高一级国家专业技术资格。

  3.关于职称考试。认真落实《2014年度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赣人社字〔2013514号),加强监督、指导和服务,确保2014年全市职称考试任务顺利完成。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资格审查职责,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工作经历等严格审查,把好资格审查关。认真贯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加大对职称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职称考试的公正、公平。

  4.关于评审通过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比例控制,从严控制评审通过率。2014年评审通过率要在2013年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各级评委会在核定的通过率范围内进行评审。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审的单位, 原则上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内进行评审。

  5.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从2015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可在同一专业技术资格层级内一次性登记考核,登记考核结果将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必要条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抓好学时登记考核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人员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要求,坚持“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办法,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好公示公展工作,存在弄虚作假的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报送。

  3.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要将不良信息记入其诚信档案。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向政府职称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前,还须以适当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4.各评委会要在规定的评审权限、评审专业范围内,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章程》(赣人发〔200211号)开展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创新评审方式,切实提高评审质量。评委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做好评审组织工作,逐项审查业绩材料,梳理汇总有效业绩提交评委会,要合理安排评审时间,确保每位评委有充足时间审阅和评议材料。

  5.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要广泛宣传各项职称政策,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要会同评委会办事机构加强评委库建设,按“扩大范围、改善结构、调优质量”要求更新充实评委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

  6.时间安排与材料要求。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制定了2014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并明确了相应材料要求,具体安排与要求见附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圆满完成2014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三、切实抓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2007158号令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吉人社发〔201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完成公需科目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工作。

  (二)做好继续教育基地的审批评估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40号)要求,各继续教育基地要对照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加强软硬件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培训教学质量。2014年继续教育工作结束后,全市将全面进行审批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继续教育基地,将取消其继续教育基地资格。

  (三)完成2014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工作。各系列、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要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字〔201436号)要求,制定2014年度继续教育基地年度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好2014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附件:吉安市2014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69

  附件:

吉安市2014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一、时间及事项:

 时  间

事    项

有  关  要  求

630

  传达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布置2014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1.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政策规定;

  2.领取相关表格、档案袋等文件。

731

  1.发放2014年外语、各类人机对话考试合格证;

  2.评委会委员库调整补充;

  3.中小学单位完成单位竞聘工作,确定拟推荐申报评审对象。

  1.“吉安市职称管理系统”打印的“吉安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推荐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汇总表”;

  2.信息报盘。

848

  接收市直单位高、中、初级申报材料。

  1.申报档案袋;

  2.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汇总表;

  3.申报信息报盘;

  4.各类原件式证明材料。

81115

  接收县(市、区)高、中级申报材料。

831

  完成省评高级材料资格审查及整理上报工作;截止申报材料受理工作。

930

  完成市评材料资格审查及整理工作。

1031

  新闻中级完成评审工作。

1115

  完成市评高、中级评审和中、初级考核认定工作。

1231

  完成公示、批复、办证、材料退回工作。

 时  间

事    项

有  关  要  求

630

  传达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布置2014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1.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政策规定;

  2.领取相关表格、档案袋等文件。

731

  1.发放2014年外语、各类人机对话考试合格证;

  2.评委会委员库调整补充;

  3.中小学单位完成单位竞聘工作,确定拟推荐申报评审对象。

  1.“吉安市职称管理系统”打印的“吉安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推荐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汇总表”;

  2.信息报盘。

848

  接收市直单位高、中、初级申报材料。

  1.申报档案袋;

  2.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汇总表;

  3.申报信息报盘;

  4.各类原件式证明材料。

81115

  接收县(市、区)高、中级申报材料。

831

  完成省评高级材料资格审查及整理上报工作;截止申报材料受理工作。

930

  完成市评材料资格审查及整理工作。

1031

  新闻中级完成评审工作。

1115

  完成市评高、中级评审和中、初级考核认定工作。

1231

  完成公示、批复、办证、材料退回工作。

          

  二、工作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211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8286538

来源:吉安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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