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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存档人员申报职称的通知
作者:吉安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 时间:2018/6/27

各存档人员:

2018年职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需要申报职称的存档人员请按《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字〔201899号做好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档案存放我中心且聘用在省内外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方式

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附件1),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其他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填写好《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交至中心,我中心将作为主管单位,呈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认定。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方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方式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三、有关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存档人员自行去吉安市城南体育馆北门#3门面心顺印刷店购买。档案袋特别要注意,中小学系列用中小学系列的档案袋,考核认定一律要用考核认定档案袋,破格必须用破格的档案袋,请各位申报人员不要购买错。

2、存档人员注意申报职称时须提供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含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提供的《社保参保缴费凭证》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规范凭证。

3、申报人员要按《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和《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吉人社发〔20185)(附件2)要求,诚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验证有效期至201810月底。

4、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1883日。

职称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位存档人员要抓紧时间,充分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时报送吉安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地址:吉安市城南市民服务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796-82310318286578 

 

                          2018627

附件1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附件2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来源:吉安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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